等我下一次以每小時75英里(75mph)的時速開著我的豐田(Toyota)休旅車外出時,我應該就可以打開這本我想在這幾天中看完的書來閱讀。就我所知,目前還沒有相關法律限制駕人邊開車邊看書。因此,如果我將書本擱在汽車儀器板上,不就應該可被視為「免手持」(hand-free)嗎?那麼我當然也就不會違反任何交通安全規則了!

 

只要所使用的「裝置」是免手持的,一般就可被認定是安全的。至少,這是目前汽車製造商們希望大家都能這麼想的。根據《華爾街日報》(The Wall Street Journal)上的一篇文章提到,以下的一些功能很快地將會出現在汽車中:

 

福特汽車(Ford):串流網路音樂、讀取新聞與行動數位廣播(podcast),以及傳送Tweet訊息

豐田汽車(Toyota):購買電影票、訂位、查詢股市以及透過Bing進行搜尋

通用汽車(General Motors): 播放視訊影片與短片、透過語音指令播放歌曲

Tesla Motors:無線網際網路、17吋螢幕與USB介面

賓士(Mercedes-Benz):瀏覽Facebook、讀取Twitter、使用Google與Yelp進行搜尋

 

同樣的這些汽車製造商們每天也不斷地宣傳其汽車所具有的各種安全性能。當然,如果你因為一面開車一面更新Facebook的狀態發生了汽車碰撞事故,我想防鎖煞車與安全氣囊應該能派上用場。

 

然而,「免手持」並不合乎「安全」要求。一旦你的眼睛離開駕駛前方的道路,你便是分心了。在駕車時分心往往是導致意外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華爾街日報」也提出一些有關駕駛人分心的討論資料:

 

汽車製造商們引用維吉尼亞理工學院(Virginia Tech)交通研究所的研究以及一些調查指出,比起一般正常的駕駛,在開車時一邊以手機通話可能增加1.3倍汽車擦撞或幾乎擦撞的危險;而實際以手撥打一個號碼,則增加2.8倍發生意外的風險。一邊開車一邊傳送手機簡訊更使意外發生的機會增加20倍以上。

 

以監視器每天監測汽車駕駛人累積達幾百個小時後,所收集到了這些資料最後引導了汽車製造商與政府監管機構作出「免手持」行為較安全的結論。而包括猶他大學研究人員Michael Strayer以及其它相關的調查則顯示,不管是不是免手持裝置,只要邊開車邊講手機是同樣危險的。因此,目前大部份較新的車用電子系統都能透過觸控螢幕來操控功能。

 

汽車製造商堅持認為,他們在車內增添的種種電子資訊娛樂功能,只是給予人們所想要的東西罷了。在車內能夠連線上網通常最值得優先考慮。這我能夠理解。但在可被連結和取得娛樂二者之間是相當不同的。難道在開車時真的有那麼急著要一面更新Facebook或Tweet嗎?

 

事實上,就算我的雙手仍然放在方向盤上,車內所提供的大部份資訊娛樂功能本身就相當令人分心。為了要使用大部份的這些功能,我們還是得把視線從前方道路移開幾秒鐘。此外,究竟有多少次,這些聲控系統誤解了我們所下的指令?或一直反問我們“Did you mean X?”或者搜尋引擎不斷將我們帶入錯誤的搜尋結果呢?

 

這就是車用電子技術方面的問題了。聲控技術已經越來越進步了,但觸控技術與智慧化功能則否。我常常不小心誤觸了觸控螢幕上的其它選項,讓我得不斷地按取消、刪除,然後再重新開始。

 

觸控螢幕真的知道你實際上是要打開收音機,而不是雨刷嗎?對於這個已經花了幾十年開發並測試汽車安全技術的產業來說,目前在車用消費電子產品的標準還是相當鬆散的。汽車中的各種使用介面零星分散,使我在高速公路上開車時還得騰出更多的注意力來摸索啟動這些功能。在我最需要方向指引或取得新聞與交通狀況時,往往就是我正全速前進駕駛以及精神緊繃之際。

 

我瞭解大家常常得在交通上花好幾個小時的時間,而這也就是汽車中大多數這類功能得以發揮最大效用時。如果有一種方法能夠限制這些功能的使用必須是在時速20英里或更低速時,我可能會覺得更安全些。事實上,我知道目前真的有這樣的技術存在。

 

此時,讓我指引你現在要走哪一條路才能到達我接下來的會面地點吧!而你也可以選擇走另一條路線。因為我還有好多部份還沒讀呢!

 

編譯:Susan Hong

 

(參考原文:The Illusion of 'Hands-Free' Electronics,by Barbara Jorgensen, EBN Community 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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